当代财经 ›› 2015, Vol. 0 ›› Issue (06):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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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煌1,欧阳静2
LIN Hui-huang1, OUYANG Jing2
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大量的土地被征收使用。土地征收的过程包括前期规划、中期谈判和后期安置。在这一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权重关系并不完全由主观的政策意志所决定,而是更多地受制于特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民众权利意识和国家行政干预三者之间的博弈格局。换言之,贯穿于整个征地过程的是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互动关系。重构征地制度,实际上就是通过平衡这三种权力的博弈格局来完善土地规划、征地谈判和失地安置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