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8, Vol. 0 ›› Issue (1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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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王振山
LI Jian-wei, WANG Zhen-shan
摘要: 使用2005—2009年民营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以《物权法》实施为标志的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杠杆率的影响机理。研究发现:(1)《物权法》的实施显著降低了企业杠杆率;(2)《物权法》降低企业杠杆率是通过强化物权保护渠道实现的;(3)《物权法》通过降低企业杠杆率优化了企业资本结构。企业是生成金融风险的微观主体,降低企业杠杆率也就相应降低了社会金融风险水平,这为物权制度改革能够降低社会金融风险水平提供了微观证据。因此,应继续加强物权保护,并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以降低企业杠杆率,优化资本结构,缓释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