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5, Vol. 0 ›› Issue (02):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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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文龙
MIAO Wen-long
摘要: 互联网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石。监管部门在加大监管力度时,支付机构若严格依据法规管理商户风险,必然会影响支付业务收入和创新业务收入,提高支付机构的管理成本和监管成本,而且还会影响地方政府发展当地互联网金融政策的效力。因此,支付机构的最优选择是,在粗放式拓展支付市场业务的同时,更为努力地进军互联网金融。但这些行为会直接引致现实中支付机构的系列违规操作,导致较高的洗钱风险漏洞,并对金融风险积累埋下隐患。因此,注重互联网支付机构的业务实质,开展功能监管、风险监管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