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5, Vol. 0 ›› Issue (05):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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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辉1,潘 飞2,奚玉芹1
YANG Hui-hui1, PAN Fei2, XI Yu-qin1
摘要: 公司的财务决策是作为内部人的控股大股东与高管权力博弈的结果。因此,有必要研究股权激励能否抑制高管和大股东为实现其控制权私利而过度投资的自利行为。运用差异分析以及OLS回归,研究发现,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抑制大股东和高管的过度投资行为,股权激励水平越高,抑制作用越大;但采用期权激励方式会削弱该抑制作用。而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会加剧大股东和高管的过度投资行为,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公司过度投资水平越高,当采用的是期权激励方式时,这种加剧作用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