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6, Vol. 0 ›› Issue (03):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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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妮妮
WANG Ni-ni
摘要: 传统的反垄断法理论建立在“个体效率主义”的基础之上,即以理性选择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追求反垄断法实施的“总福利标准”。这将导致反垄断法过于强调对“个体消费者”予以“倾斜性保护”的弊端。只有重构反垄断法的分析范式,从“效率主义”转向“消费者福利导向”,从“个体倾斜保护法”转向“集体平衡赋权法”,最终以“集体消费者主义”取代“个体效率主义”,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应的实施机制,才能够最终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整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