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9, Vol. 0 ›› Issue (05):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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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禄,万文博
YI You-lu, WAN Wen-bo
摘要: 个人破产是构成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溯中国破产立法历程,对个人破产的研究一直是民法研究的重要视阈之一。个人破产制度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从法经济学角度对个人破产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个人破产的经济学原理——个人提前占有了一部分本不属于自己的效用水平。基于此破产原理,个人破产制度规制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必须遵从:“失权”,通过特定惩罚性方式降低破产个人效用水平;由于个人不同于企业,还有其他社会属性及功能,更需要“复权”,以使个人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