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4, Vol. 0 ›› Issue (05): 517-.
• • 上一篇
陈东有
CHEN Dong-you
摘要: 明清时期,随着商业经济和商人社会的发展,内部血缘层次依然是中国商人最可信任的关系,特别是在海外贸易中,有的商人家庭专为海外经营而养他人之子,把养子作为自己的商务代理。业缘关系不得不以血缘关系为中心,原因主要在于根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伦理文化的巨大力量。在家族实业经营中,伦理文化所具有的规范力量表现在强调伦理关系、注重相互依存和规范经济行为。如此强调家族血缘伦理的重要性,首要目的当然是为了加强家族的凝聚力和“集体行动”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