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4, Vol. 0 ›› Issue (01):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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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昆儒1,王晓亮1,2
TIAN Kun-ru1, WANG Xiao-liang1,2
摘要: 以2008、2009年的定向增发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Richardson(2006)残差度量模型对定向增发前后三年的投资效率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对定向增发之后三年不同增发对象进行比较研究。研究发现,与增发之前相比,定向增发之后上市公司投资不足现象得到缓解;与向大股东和关联股东增发相比,向机构投资者增发更能有效缓解上市公司投资不足问题。这一发现为证券监管部门监督大股东控制下的非效率投资行为,提高公司业绩,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