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9, Vol. 0 ›› Issue (02): 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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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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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景区景点名称频遭抢注,凸显我国法律对景区景点名称保护的不足,透露出现有的商标法保护模式很难胜任对旅游景区景点的保护。通过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对旅游景区景点名称进行保护是一种可行的思路。但我国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对旅游业的地理标志采取了漠视的态度,而且立法层次较低,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将对景区景点名称的保护纳入其中。
关键词: 旅游,文化产业,景区景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
张建梅. 加强旅游文化产业地理标志保护的思考——以旅游景区景点为例[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9, 0(02): 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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