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7, Vol. 0 ›› Issue (05): 1165-.
• • 上一篇
龚汝富
发布日期:
作者简介:
Published:
摘要: 明清时期司法官吏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系统地讲读律例、研究律例成案、编刻司法文献和传授司法知识秘诀等形式展开的。并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教育读本的内容,以促进不同层面的司法吏员法律水平的提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关键词: 明清时期,司法官吏,法律教育
龚汝富. 明清时期司法官吏的法律教育[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7, 0(05): 1165-.
0 / / 推荐
导出引用管理器 EndNote|Ris|BibTeX
链接本文: http://cfejxufe.magtech.com.cn/xb/CN/
http://cfejxufe.magtech.com.cn/xb/CN/Y2007/V0/I05/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