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以来,我国以世界银行倡导的“三支柱”模式为基本理念,建立起了一个部分积累制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然而,该体系在实际运行中却陷入了严重的困境。笔者认为,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政策设计者不应无主见地人云亦云或照搬国外的经验,而应更多地对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存在意义是什么、中国的现实国情适合什么样的制度安排,以及设计方案能否得到顺利实施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为此,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建立一个较低水平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体系,取消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以及重新制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标准,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以及个人为养老储蓄,是更为务实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