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7, Vol. 0 ›› Issue (0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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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NAIC关于长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及其借鉴

张连增   

  • 发布日期:2021-01-21
  • 作者简介:张连增,博士,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研究方向:风险理论和非寿险精算;

  • Published:2021-01-21

摘要: 2004年1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各种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该试行办法中,有关对长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的规定侧重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美国保险官协会(NAIC)于1997年修订、并于1998年开始实施的关于长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对我国非寿险公司以及保险监管部门有借鉴意义。特别是按照美国保险官协会(NAIC)的新规定,长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涉及到精算人员的经验与判断,故对精算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 长期责任准备金,成长惩罚,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