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7, Vol. 0 ›› Issue (0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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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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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谐社会应理解为既充满活力又协调有序的均衡、动态的发展过程。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面就是界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的财产权。财产权不仅为社会带来活力与繁荣,也是利益协调的基础与边界。财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既有赖于国家权力的公正与中立,也需要社会民众的认可与尊重。
关键词: 财产权,政府权力,社会认同,社会和谐
邹小华. 财产权与社会和谐[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7, 0(0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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