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6, Vol. 0 ›› Issue (11): 352-.
王有兴1,2a,杨晓妹2b,周全林3
WANG You-xing1,2, YANG Xiao-mei2, ZHOU Quan-lin3
摘要: 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运用环境治理成本分摊法,从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对我国工业废水和废气税率的合意水平进行测度,定量分析地区浮动税率的参考区间。结果表明,排污费收入较低,无法满足环境治理支出需要;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测算税率是实际执行征收标准及《征求意见稿》中税率的9.7倍和5.28倍;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工业废水和废气的税率设置应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且东部地区税率应高于其他地区。为实现绿色发展、保证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出台,政府应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水平、定期发布地区浮动税率参考指数、科学设定加征和减征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