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6, Vol. 0 ›› Issue (11):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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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税率与地区浮动标准设计研究

王有兴1,2a,杨晓妹2b,周全林3   

  1. (1.东北财经大学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2.安徽财经大学 a.国际经济贸易学院,b.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3.江西财经大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 发布日期:2021-01-21
  • 作者简介:王有兴,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讲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环境规制研究,联系方式wangyx@aufe.edu.cn;杨晓妹,安徽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周全林,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

A Study of the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Rate and Regional Floating Standard

WANG You-xing1,2, YANG Xiao-mei2, ZHOU Quan-lin3   

  1. (1.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2.Fuj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233030; 3.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330013, China)
  • Published:2021-01-21

摘要: 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运用环境治理成本分摊法,从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对我国工业废水和废气税率的合意水平进行测度,定量分析地区浮动税率的参考区间。结果表明,排污费收入较低,无法满足环境治理支出需要;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测算税率是实际执行征收标准及《征求意见稿》中税率的9.7倍和5.28倍;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工业废水和废气的税率设置应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且东部地区税率应高于其他地区。为实现绿色发展、保证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出台,政府应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水平、定期发布地区浮动税率参考指数、科学设定加征和减征梯度。

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地区浮动税率,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