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9, Vol. 0 ›› Issue (08): 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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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印
SHI Zi-yin
摘要: 合约理论表明,如果地区间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那么各地区应该有不同的税收留成率,这种设置才是有效率的。有多种合约能够实现这种差异留成率,但需要在权衡合约成本与激励效应基础上按照净收益最大化进行选择。在实践中,我国有通过设定不同税收分享比例而直接实现地方税收留成率差异的合约,也有通过不同转移支付规模而间接实现留成率差异的合约。相比而言,税收分成制能够平衡税收划分的合约成本与激励效应,是实现地方税收差异留成率的恰当形式。目前我国的分成制合约存在缺陷,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实现政府间税收划分合约的净收益最大化目标:一是降低地方支出责任比重,以降低转移支付规模;二是增加地方政府固定税种,以降低增值税分享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