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5, Vol. 0 ›› Issue (04): 586-.
• • 上一篇
王群1a,唐登山2,周全林1b
WANG Qun1, TANG Deng-shan2, ZHOU Quan-lin1
摘要: 由于中国增值税在征收时主要由销售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应税货物或劳务(税源)的跨省区流动会导致增值税的来源地与负担地背离,违背了区域间的税收公平原则,从而引发地区之间恶性竞争。运用区域间投入产出模型构建了该问题的数学模型,提出了相应的算法。以2007年数据为例计算表明:江苏、浙江、广东、河北、山东等经济发达省份一般为增值税的“净流入省”,而新疆、上海、山西、河南、陕西、云南等为增值税的“净流出省”。建议通过中央财政层面构建协调机制,更好地体现增值税的“省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