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2, Vol. 0 ›› Issue (09): 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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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
LIU Ting
摘要: 在证监会IPO申请审核标准的约束下,中国存在70%和20%负债制度阈值。以2001-2010年中国A股986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当负债小于20%时,长期债务或银行借款对公司增长起限制作用,而且银行借款对公司价值造成负面影响;当负债超过70%时,由于债权人的预算软约束,长期债务不减反增,助长了公司非理性高速增长,以及银行放任公司高风险高增长,造成公司价值毁损;当负债在20%与70%之间时,预算软约束状况得到改善,但负债的正面治理效应仍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