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财经 ›› 2012, Vol. 0 ›› Issue (0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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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吉甫
CAI Ji-fu
摘要: 在考虑了各级政府的动机和行为影响的前提下,以沪深两市3183个上市公司的观测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法治与规制企业非效率投资方面的微观机理及其影响后果。研究结果显示,与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和非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相比,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扭曲程度更大。法治的改善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且这种作用在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表现得更为强烈。但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影响来看,不管是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还是地方政府或非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法治对公司投资效率的改进并没有最终反映到公司价值的提升上,显示出其只能够降低而不能消除上市公司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因而法治在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作用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