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8, Vol. 0 ›› Issue (04): 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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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模型分析

陈岱松   

  • 发布日期:2021-01-21
  • 作者简介:陈岱松,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金融法律、证券法律研究。

  • Published:2021-01-21

摘要: 实证研究以及实践经验表明,在20世纪30年代的金融危机中,之所以有大量商业银行倒闭,主要原因在于其多属于单一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弱,故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将促使收益多元化,增强抗风险能力。商业银行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模型多样,主要以金融控股集团和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为典型。为分散、避免混业经营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发生,应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善金融“防火墙”制度,严格督导金融机构履行资本充足率指标,故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资本充足性监管的特殊性在于对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实行“资本双充足”原则。

关键词: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募集,金融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