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5, Vol. 0 ›› Issue (05):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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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宇,周景雅
LU Yu, ZHOU Jing-ya
摘要: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法治量化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府所认识研究并采纳运用。在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今天,建立一个量化的指标化评估体系,显然是一种能客观地体现当代中国法治化的程度与进度的合理方式。国内外法治量化评估如火如荼进行,但如何使法治量化这一舶来品适应中国这块土壤并最终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以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为原则,建立一个由中立组织主持的法治建设绩效评价体系,从政治、立法、行政、司法、人权、监督和公民法律意识及普法教育这七个方面对法治建设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