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7, Vol. 0 ›› Issue (06):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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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祥,李 昕
WANG De-xiang, LI Xin
摘要: 德国合作型财政联邦制和分税制模式反映了德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理念,是对美国财政联邦制和分税制的补充和完善,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规定三级政府的财政安排;二是实行主要税收共享、央地协商和定期调整的三级税收体制;三是融合转移支付方式,除了联邦的纵向财政转移支付以外,建立州政府平衡基金进行横向调控,避免横向转移支付可能带来的转移纠纷;四是实行联邦与州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体制,为合作型财政联邦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德国合作型财政联邦制和分税制模式对我国的财政分权和分税制改革提供了经验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