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19, Vol. 0 ›› Issue (01):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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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润泉1,张 充2
WANG Run-quan1, ZHANG Chong2
摘要: “高费率低待遇”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典型特征,在各省份的制度实践中,“高费率”非但没有带来高待遇,相反却面临着严重的基金失衡。对此,从劳动参与出发构建了一个解释框架,并论证了其有效性。结果发现,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群体劳动参与不足,导致制度赡养率偏高以及有效缴费不足,为缓解基金支付压力政府有降低待遇提高费率的内在需求,而法定费率的提高则强化了企业避费动机,同时也会降低临近退休者的工作意愿导致老年劳动参与不足,如此进一步导致有效缴费不足,形成“恶性循环”,最终造成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法定费率的居高不下,以及各省份费率、待遇和基金平衡能力间的非对称性关系。